HJ1214-2021标准“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(AOX)的测定微库仑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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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吸附在活性炭上的有机卤化物(不包含有机氟化物)的微库仑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吸附有机卤素的测定。
本标准的测定结果包含水样中悬浮物的可吸附有机卤素。当取样量为 100 ml 时,本方法的检出限为 0.007 mg/L,测定下限为 0.028 mg/L。
7 仪器和设备7.1 采样容器硬质玻璃瓶,500 ml。7.2 可吸附有机卤素分析仪7.2.1 仪器组成仪器的主要部件应包括燃烧器、检测器和干燥管,也可使用成套商品化可吸附有机卤素分析仪。
HJ 1214—202147.2.2 燃烧器7.2.2.1 燃烧炉:加热温度可调,最高温度不低于 950 ℃,水平式炉和垂直式炉均可使用。7.2.2.2 燃烧管:直径 2 cm~4 cm,长度约 30 cm 的石英管。7.2.3 检测器微库仑计,能够检测 1 ?g Cl-,相对标准偏差<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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